各县(市、区)供销社、社属各单位:
为认真贯彻落实德安办明电[2017]12号文件精神,全面做好汛期的各项工作,现根据全市供销社系统实际,通知如下:
一、建立健全汛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。
各县(市、区)供销社、社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、紧迫性,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,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,切实抓紧抓好。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,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完善工作机构,强化组织领导,层层落实责任,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、落实到班组、人头,特别是要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,全面落实“一岗双责”。
二、迅速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整改
各县(市、区)供销社、社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的重要想和紧迫感,各县市区社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汛期事故隐患治理方案、责任、时限、经费和预案“五落实”,要按照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”的要求和“全覆盖、零容忍、严执法、重实效”的原则,强化汛期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能力,落实各项防范措施,坚决消除麻痹侥幸心理。要迅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。强化重点单位和部门,对本系统、本单位的重点部门、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普查,督促指导企业深化隐患排查,消除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。要加强对承包租赁单位的安全管理,落实监管责任,同时对挂靠单位进行全面清理,彻底消除挂靠安全隐患。
三、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值守工作
各县(市、区)供销社、社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,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,认真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,落实防范措施,确保全市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良好。同时,要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,做到不脱岗、不睡岗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,严禁瞒报、漏报,进一步落实联动机制,信息畅通,及时响应,努力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。
四、切实做好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
各县(市、区)供销社、社属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,抓好对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工作。把工作做实、做细,对可能出现的险情、灾情,做好充分的准备,确保险情发生时抢险队伍到位、物资储备到位、技术措施到位,尽最大努力避免损失或减少损失。
德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
2017年7月6日
抄送:省社安全办,市安监局,市社各领导、各科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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