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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合格基层党组织、不合格基层党组织和合格党员、不合格党员清单》的通知 |
作者: 刘春梅
发布时间: 2016年06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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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供直委字〔2016〕3号
社属各党支部:
根据《中共德州市委办公室印发〈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“学党章党规、学系列讲话,做合格党员”学习教育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德办发〔2016〕11号)要求,市供销社制定了《市供销社合格基层党组织、不合格基层党组织和合格党员、不合格党员清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对照查摆,抓好整改落实,确保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。
中共德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委员会
2016年 6月2日
合格基层党组织清单
1.政治功能发挥到位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主动向党中央看齐,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。
2.班子健全、团结坚强,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,有较强的凝聚力、号召力和战斗力。
3.党员队伍素质优良,严格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组织生活会、民主评议党员、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制度,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。
4.工作机制健全完善,党务公开、民主管理等措施落实到位,工作运行规范有序。
5.工作业绩突出,真抓实干,作风优良,围绕中心创造性开展工作,在协同发展中打头阵、作标兵。
6.党群干群关系密切,践行党的群众路线,解决群众难题,切实维护群众利益,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。
7.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,依法依规办事,廉洁勤政,党员、干部无违纪违法问题。
不合格基层党组织清单
1.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,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,号召力、执行力不强。
2.班子配备不健全,书记长期缺职,工作处于停滞状态。
3.班子成员不胜任现职,工作不在状态,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。
4.班子不团结,内耗严重,矛盾突出,工作不能正常开展。
5.组织制度落实不力,组织纪律散漫,组织生活流于形式,长期不开展党组织活动。
6.服务意识淡薄,党员干部脱离群众,侵害群众利益,干群矛盾突出,信访问题频发。
7.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,存在失联党员、“口袋”党员,党员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、不缴纳党费、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。
8.工作运行不畅,党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。
9.工作业绩平平,上级安排的任务落实不力,工作完成不到位。
10.班子成员和党员纪律意识、法律意识不强,出现违纪违法问题。
合格党员清单
1.理想信念坚定,对党忠诚,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2.政治立场坚定,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坚决,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、错误言行作斗争。
3.自觉遵守党章,严格遵守党规党纪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认真履行党员义务,正确行使党员权利。
4.组织观念强,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决议,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,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主动按期足额缴纳党费。
5.践行党的宗旨,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,密切联系群众,热心为群众服务,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。
6.加强道德修养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,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。
7.发扬工匠精神,爱岗敬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敢于担当,奋发有为,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实践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。
不合格党员清单
1.理想信念模糊动摇,不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,不学习党的创新理论,不信奉党的政治主张,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偏离方向,公开骂党和党的领袖,否定党的原则和立场。
2.精神空虚,信仰宗教,组织、参加封建迷信活动,遇事求神拜佛,热衷算卦相面,甚至参与“法轮功”等邪教组织。
3.政治立场动摇,看齐意识不强,不守政治纪律、政治规矩,对党不忠,不辨是非,对非议、歪曲、抹黑党的言论听之任之、人云亦云,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,甚至妄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。
4.组织观念淡薄,组织纪律涣散,游离于组织之外,不履行党员义务,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不按时不足额交纳党费,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,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,不起作用、不像党员等。
5.宗旨观念淡薄,服务意识欠缺,利己主义严重,为群众办事不上心不主动,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,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。
6.事业心、进取心不强,安于现状,工作消极懈怠,不思进取、不作为、慢作为,办事拖拉,被动应付。
7.不敢担当、不负责任,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退缩逃避, 思想工作表现落后于群众。
8.道德品行不端,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,缺乏正能量,做事不诚信、做人不忠厚,个人言行不检点,群众口碑差。
9.法律意识淡薄,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不依法办事。
10.律己不严,对党的廉洁自律规定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贪图享受、奢侈浪费、贪污腐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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